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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教员

大学专科毕业在中专学校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讲师

1.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能胜任助理讲师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三、讲师

1.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四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能够承担本学科课程的讲授及其它教学工作,领会教学大纲,遵循教学原则,组织与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教学成绩考核优良。

3.具有从事教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等科技工作方面的能力,参加过一定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编写工作,或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4.掌握一门外语,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四、高级讲师

已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能胜任高级讲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准确地理解、掌握教学大纲,精通所教学科内容,遵循教学原则,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思想政治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称号。

3.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并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中勇于探索,发挥骨干作用,出版过专著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或结合教学实践,在市地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总结、学术论文,对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指导和促进作用。

4.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等科学技术工作中,造诣较深,成绩显著,并取得过县以上科研成果,或参加过本学科的科学技术课题研究,其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参加过科学技术开发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

5.具备履行高级讲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讲师的工作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6.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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