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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文学创作四级

1.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具有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   有创作的基本素养、基本功,有独立创作的能力。

3.   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和出版过8-10万字的文学作品。

二、文学创作三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学素养。

2.有较扎实的基本功,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创作技巧。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出版过18-20万字的文学作品。其中有两篇(部)以上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

4.能完成规定的创作工作量,创作成绩较显著。

三、文学创作二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较广博的文学知识和文学史知识。

2.有较深的艺术造诣、较高的创作水平和较丰富的创作经验。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和出版了4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中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作品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4.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创作成绩显著并开始形成自己的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受到文学界较高的评价。

5.能完成规定的创作工作量,在本专业的某一领域内有创新,创作成绩突出。

四、文学创作一级

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有很高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广博的文学知识和文学史知识。

2.具有很深的艺术造诣和很高的创作水平,创作经验丰富,并对自己的文学成果和创作经验有系统的总结和论述。

3.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和出版了6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作品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4.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受到文学界的高度评价。

5.能完成规定的创作工作量,在本专业的某一领域内有较大的创新和突破,创作成就卓著,贡献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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