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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
获得硕士学位、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3.能阅读一个文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
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研究实习员二至三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二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科研工作量,能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业务考核成绩优秀。
2.参加过本学科的重要科研课题,并有较高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系统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任现职以来,以省以上刊物独立发表论文(含研究报告)三篇以上,或被市(地)以上党政机关采纳的论文三篇以上。
4.掌握一门外语。
三、副研究员
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科研成绩突出。业务考核成绩优秀。
2.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一定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国家或省、地、市重点课题中是科研骨干。
3.任现职以来,取得过下列之二项科研成绩:
(1)获得过省(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五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含研究报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含研究报告)。
(3)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著作。
(4)解决过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并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并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成果四项以上。
(6)被市(地)以上党政机关采纳或省以上报刊转载、摘录并获好评,有明显社会效益的成果二项以上。
四、研究员
1.担任本学科副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对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或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有开创性的研究,科研业绩和贡献突出,业务考核成绩优秀。
2.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研究课题,主持过国家或省重点研究课题,并在全国具有先进水平。
3.任现职以来,取得过下列之二项科研成绩:
(1)获得过全国性优秀科研成果奖或省(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学术论文(含研究报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四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含研究报告);
(3)出版过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4)作为学术带头人,参加过市(地)以上党政、人大、政协组织的重大调查研究活动或交办的重要课题研究,解决过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5)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并产生较大社会反中央委员。
(6)被市在以上党政机关采纳或省以上报刊转载、摘录并获好评,有明显社会效益的成果四项以上。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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