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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I: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
一、教员
见习一年的大学专科、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受过不少于100学时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的培训。
二、助理讲师
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大学专科担任教员职务二年以上、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担任教员职务四年以上,受过不少于100学时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的培训。
三、讲师
1.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较高,教学效果较好。
2.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独立完成教研工作,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具有指导、培训初级教师的能力,是学校的教学骨干。
3.在市(地)以上刊物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或编写过教材、讲义、教学辅导材料,或撰写二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工作报告。
4.基本熟悉所教专业某一工种中级(四—六级)技工的操作技能要求。
5.掌握一门外语。
四、高级讲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熟练担任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2.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主持或主要负责过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被用或被同行专家公证,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具有培养、指导中级教师能力,是本专业学术带头人。
3.编写出版过质量较高的教材、专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发表三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和实际指导作用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经验方面的工作报告。
4.熟悉所教专业某一工种中级(四—六级)技工的操作技能要求。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II:实习指导教师
一、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生或中专、技校优秀毕业生见习一年,经过不少于100学时的教育学、心理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能承担本工种(专业)部分生产实习教学工作。
2.了解本工种(专业)的各种工具、设备的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工种(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达到中级技工的水平。
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一年以上并受过不少于100学时教育学、心理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或具有四年以上实际教学工作经验的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能独立担任生产实习课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
2.掌握本工种(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的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工种(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达到中级技工的水平。
三、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四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课和工艺课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
2、独立完成实习教学或工艺课研究工作,在技术革新和生产实习教学中有较大贡献,具有指导初级教师提高工艺理论和教学业务的能力,是学校的教学骨干。
3.获得本专业某一工种高级技工《技术等级证书》。
四、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大学专科毕业生并已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五年以上。
2.熟练地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和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3.熟悉本专业(工种)较全面的技能,并在某一方面有独特、高超的技艺,在指导生产实习和技术革新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主要负责过生产实习教学或工艺方面的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被采用或被同行专家公认,或组织、指导过实习工厂(场、店)的建设工作,具有指导、培养中级教师的能力。
4.编写过质量较高的实习课或工艺课教材、讲义、辅导材料,或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撰写三篇以上有实际指导作用的实习教学工作报告。
5.达到所教专业(工种)中级(四—六级)技工操作技术水平。
6.掌握一门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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