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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公证员助理
高等院校法律专科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初步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基本了解办证程序,能办理公证业务中的有关辅助性工作。
二、四级公证员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高等院校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高等院校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公证员助理二年以上。
2.掌握法学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能独立承办一般的公证事项,年办证量均在50件以上。
三、三级公证员
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四级公证员二年以上;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和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四级公证员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任现职以来,在市(地)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专业论文。
2.熟悉办证程序,能独立承办公证事项,年办证量均在80件以上,办证质量优良。
3.有指导四级公证员工作的能力。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四、二级公证员
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公证员二年以上,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三级公证员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具备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和公证理论动态。
2.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能办理较复杂的公证事项,解决公证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有指导三级以下公证员工作的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能提出公证理论研究课题,并组织、承担研究工作;任现职以来出版过论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二篇以上水平较高的专业论文。
4.年办证量均在100件以上,办证质量全优(无错、假证)。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五、一级公证员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二级公证员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并掌握同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法学和公证理论动态。
2.能够解决公证业务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全面指导公证精力工作的能力,工作成绩卓著。
3.能提出有重要意义的公证理论研究课题,并能组织、承担、指导研究工作;任现职以来,出版过论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水平较高的专业论文。
4.年办证量均在100件以上,办证质量全优(即无错、假证)
5.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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